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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骑电瓶车在学校碰到人,我们立马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医院检查说没有事情,我不放心让医生配了两天的盐水,看病我陪了两天,买了水果和东西送过去,药费全部我们付的,第三天她们说要去别的医院检查,检查的位置和撞的位置不是一个地方,检查出来是骨质疏松,请问后面看的医药费我们要出吗?她们还要营养费我们立马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医院检查说没有事情,买了水果和东西送过去,请问后面看的医药费我们要出吗?

交通事故 2019-10-25 19: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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