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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8月24日上班途中发生电动车与电动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当时对方说负全责所以没报警,事后检查肱骨骨折了,到交警大队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说我算是工伤,之后没再给我支付医疗费并且电话把我拉黑名单,请问就算是定工伤,他一点责任都不要负吗??到交警大队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负主要责任,请问就算是定工伤,他一点责任都不要负吗?

交通事故 2019-10-06 2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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