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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人欠外债50多万,法院扣押债务人的挖掘机,限定在五十天内先付5万后,机械由债务人找的有固定工资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人担保后,返回机械,协约于2018年9月底全部偿清,请问,扣押的车辆法院是否有权在此期间拍卖?此机械在市场交易能变买六十万至七十万,若将机械交给法院,拍买价是否要通过债务人?因债务人欠外债50多万,法院扣押债务人的挖掘机,是否有权在此期间拍卖?是否要通过债务人?

债权债务 2019-10-18 21: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可以为有限公司做债务担保。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担保法》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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