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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我的老婆现在在东莞这边,她现在怀孕两个月了,我们老家是湖北的,我想咨询一下您这个准生证是怎么办理吗? 是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在双方户口地都可以办理吗? 如果在女方户口办理,是不是小孩户口就只能上女方的户口? 最后,办理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您能帮我解答吗?谢谢了!咨询一下您这个准生证是怎么办理吗?是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在双方户口地都可以办理吗?

离婚 2019-10-03 07: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你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人户分离,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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