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以前感情欺骗他人钱财、达到10万、这钱该怎么要回来、以什么方式要回来、他是已经结婚、刚开始我是蒙在鼓里、是不知道的、但最后我从别人口中证实他已结婚、这期间、他打着要和我在一起的幌子骗取我的钱财达10万、我现在该怎么把这钱要回来!我有的证据就是给他的转账记录、这样能要的回来吗?咨询一下以前感情欺骗他人钱财、这钱该怎么要回来、以什么方式要回来、这样能要的回来吗?

离婚 2019-10-08 1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