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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工作了三年,现在合同期到了,老板不再和我签合同,在最后一个月,老板调我到另外一间分店上班,调去前,老板说,到分店我收返我份工作资,一直以来,我收的工资是12000元葡币,现在算工资时,只按8000元葡币算给我,可能是我的合同书上,我的工资是8000元葡币,现在这样算工资,对吗?我该怎么办?老板不再和我签合同,只按8000元葡币算给我,现在这样算工资,对吗?

综合法律 2019-10-01 14: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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