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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厨师的,2月24日上班的,4月7日店里负责人说有别的店关门了,关门那个店有厨师是老板亲戚,要调到我店里来,所以把我给辞退了,跟我也没签劳动合同,晚上工资结了,也没补偿,期间我工作认真,也没违反店里规定,上班干到下班,负责人说他也没办法,老板的结定,上班总共一个半月,找劳动局请问有补偿吗???所以把我给辞退了,跟我也没签劳动合同,也没补偿,也没违反店里规定,请问有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0-04 2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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