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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998年经济危机场里允许停职分流出去,当时合同签的是谁出去每月贴补150元。(到现在一分没给过)现在场已经改名为农科院,(领导班子和职工还是原来的那些人)工资由省厅拨发。我们出去了那么多年,专业知识也早忘光了,现在要我们考试才能进入原单位。我想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这样对待我们公不公平?现在要我们考试才能进入原单位。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这样对待我们公不公平?

肖像权 2019-10-22 09: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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