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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月24日晚八点出车祸,报警后肇事方把我跟孩子一同送到医院,办理住院后,第二天下午带来一个所谓的交警(不在班的)来到医院让我签署一张说是留下我家庭住址核对的单据让签字拿我手按手印就走了,之后我再也联系不上两方,我在没钱治疗的情况下只好出院回家治疗,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得到赔偿金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等等我在这月24日晚八点出车祸,报警后肇事方把我跟孩子一同送到医院,咨询一下我能得到赔偿金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等等

交通事故 2019-10-09 13: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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