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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欠了高利贷,现在还不起了,之前把我的房子抵押给高利贷了,现在债主住进我家把锁都给换了,由于我家这个是拆迁房所以房本还没有下来,但是之前填写的表格上已经登记过房主是我,债主不知道房是我名字以为是我爸的,我爸就把房子抵押给他们了,请问这样我爸算是诈骗吗,我们打算卖房还债的,怎么解决?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决?我爸欠了高利贷,之前把我的房子抵押给高利贷了,我爸就把房子抵押给他们了,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决?

债权债务 2019-10-13 0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提供虚假物品抵押,属于诈骗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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