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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跟你咨询点事情么,我是在x办理了一个手机分期付款,2600的手机,还款期间有三个月没有及时还款,合同终止了,后来我又还够了我买的手机钱,两千六的手机还了三千多了现在,可是还叫我还款,给我发来个律师涵,还让我还两千多,不还行不行,不理他们可以么?在还两千多,我就还了五千多了,这比高利贷还高阿,可以不还么?我是在x办理了一个手机分期付款,合同终止了,不还行不行,不理他们可以么?

债权债务 2019-10-05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3.6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贷高利贷还不上的人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属于高利贷,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无效。如果私人借贷高利贷是为了诈骗则会坐牢,否则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家里有些奢侈的的品可以查封拍卖,但会影响正常生活的物品和房子不会查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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