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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律师您好!感谢您在9月12日对我的咨询的解答回复。他竟然只托介绍人给我送来2000元。我还想问一下,在我住院期间,他曾发短信(还保留着)和当面对我进行脏话漫骂(有部分录音),给我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想问我可起诉他对我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吗?如果可以我可以要求他赔偿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呢?有上下限吗?胜诉的机会大吗?想问我可起诉他对我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吗?如果可以我可以要求他赔偿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呢?胜诉的机会大吗?

离婚 2019-10-08 01: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车祸头部受伤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车祸头部受伤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首先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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