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于2000年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202小学教学楼打工,建筑单位是当代建筑公司,现在己完工,小学也己使用,可我们的血汗钱还没拿到,包工头说没钱,公司推说没交工,找劳动局说他们管不着,找教育局说是按合同办事,不管民工这事,我们民工是弱式群体,没钱没势,我们又没有劳务合同,该怎么办才能受到法律的帮助,拿到我们的血汗钱?建筑单位是当代建筑公司,我们民工是弱式群体,我们又没有劳务合同,拿到我们的血汗钱?

综合法律 2019-10-22 06: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