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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10月来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只谈好了工资,大概讲了一下公司规章制度,就开始上班了。到现在工作一年多了,仍没和我签合同。我想辞职,但公司押了我20天工资,并且等找到新的员工后,我才能辞职,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公司仍未招聘到新的员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能让它赔偿吗大概讲了一下公司规章制度,并且等找到新的员工后,公司仍未招聘到新的员工。我该怎么办,是否违法

劳动纠纷 2019-10-07 1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
    二、应根据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同时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
    三、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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