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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元月初,我妈妈做了甲状腺切除手术,术后医生告知我们做了甲状腺全节,术后发现,喉返神经有损伤,我母亲现在了喝水呛,没有声音,不能正常呼吸的症状,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未做切片检查就给我母亲做了全切,我想知道这个官司能不能打?应该怎样走程序。我母亲术后到现在的后遗症还比较严重,以前是做生意的,现在已经丧失了做生意的能力。术后医生告知我们做了甲状腺全节,我想知道这个官司能不能打?应该怎样走程序。

综合法律 2019-10-20 08: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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