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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向您咨询点事,我家工人去年腊月初七把手臂弄伤了,当时在上班时候,她戴手套的,不小心手戴缠上喂料机上面的,要是不带手套,手有可能不会受伤,当时有个指骨受了伤,医生也没说什么,也是就是保守治疗的,从一开始到现在去了四次,医生也说这轻伤,就在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也说没什么事的,她自己说怕残废,然后医生建议去做康复治疗手有可能不会受伤,医生也没说什么,医生也说这轻伤,就在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也说没什么事的

劳动纠纷 2019-10-08 0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这与具体的伤情是否严重没有任何的关联。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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