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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2013年1月1日甲向乙借款5w,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还。则在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年,如果到2018年1月1日之前出借人向乙要求还款:比如有2017年10月1日找借款人要钱的证据。诉讼时效是不是从2017年10月起重新开始计算3年内的时效?债权人可以不断找债务人索要借款的方式将诉讼时效延长对吗?各位律师如果到2018年1月1日之前出借人向乙要求还款:是不是从2017年10月起重新开始计算3年内的时效?债权人可以不断找债务人索要借款的方式将诉讼时效延长对吗?

债权债务 2019-10-24 23: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申请仲裁讨薪时效期为一年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讨薪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如果过了时间,仲裁委员会应该不会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了。另外,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下,法院也很难受理劳动双方的争议。
      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有类似的情况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仲裁期间可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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