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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3700我首付1500,还剩2200当时办的时候就给我说xx分期便宜每个月就还30的利息 加220的本金和 总共250我现在还了3期。还有1739要还。 我打电话咨询。说什么服务费。保险费。 加利息要60多。 当时办的时候怎么没个我说。 现在。又出来这么多东西。我投诉他。她说我有当时的录音没。 说他门手里。还有合同的。我现在该怎么办手机3700我首付1500,说什么服务费。加利息要60多。还有合同的。

合同纠纷 2019-10-25 15: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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