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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我们夜班时间为晚上六点到早上八点。但是早上起床后需要采血换药装药等当天早上七点十三分我在病房忙碌中。值班医生下达了一个A的医嘱由于工作比较忙我没有看到这个A的医嘱就交班了之后当天值白班护士审理医嘱。把医生A的药物给该患者B。导致该患者造成牙龈出血的不良反应根据这个事情我需要负主要责任么还是当天白班审理医嘱的护士负主要责任。把医生A的药物给该患者B。导致该患者造成牙龈出血的不良反应根据这个事情我需要负主要责任么还是当天白班审理医嘱的护士负主要责任。

医疗纠纷 2019-10-01 1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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