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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分期办理的一台价值4988的手机,分24期每期还396元,还了两期,现逾期3月,他们现在要求我一次偿还8000,如果不还就起诉我,我实在没有能力还这么多,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给点提议,谢谢!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业务员给我办理完之后,给了我2500的现金,收了1300的手术费,压了1200百多他给我还,手机并没有拿到。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不还就起诉我,我实在没有能力还这么多,我该怎么办,手机并没有拿到。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1 2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欠款不还: 
    1、法院不执行超过六个月,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2、欠钱不还,既然又由法院判决认定为经济纠纷,就不能再向司法机关报案说是诈骗了。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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