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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被一个26岁的男的欺骗利诱之下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怀孕了,生了一个孩子,该男子常年在外打工,不给家里打电话,也不打钱,对于孩子的抚养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孩子一岁之后,又与之发生关系,又生了一个宝宝,在此期间还是没有履行任何的当父亲的责任,现在女方家庭把女儿带回了家,男方非要把孩子带走,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走司法程序,会怎么判?又与之发生关系,还是没有履行任何的当父亲的责任,会怎么判?

合同纠纷 2019-10-18 1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工伤流产,并未造成生殖器官伤残的,没有赔偿。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遭受事故伤害伤残程度,女职工工伤致流产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并不造成本身生殖器官伤残的,没有伤残待遇的赔偿。
    造成生殖器官损失的,按评定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规定赔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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