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本来是想贷款的,又签了他发给我的合同,但我没收到他的1万块钱,还要叫我交1000块钱的担保费,后来又给我交3000块,后来我要交了3000块钱给他,他还有说那个流水账号不够钱,后来他要叫我交了5000块钱的那个流水账号费用,我不交那5000块钱,他就说明天银行的人来找,现在我一分钱都没拿到他,我还给他骗了9000块钱,能追回来吗?我本来是想贷款的,我不交那5000块钱,能追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19-10-07 0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