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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2月9号的时候,我去了一家男科医院检查,他们告诉我的结果是我得了很严重的前列腺炎,让我接受他们推荐的特殊治疗,那天就1个小时左右的样子,就花费了2000多,而且告诉我这只是一个疗程的14分之一,需要一个长达14天的治疗才能康复。第二天我听从兄弟的建议去了三甲的人民医院去检查,结果是没有任何问题,我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他们退钱并赔偿吗?我去了一家男科医院检查,我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他们退钱并赔偿吗?

综合法律 2019-10-10 11: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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