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请问下,关于网络诈骗案件,我被骗1200元,我跟他在QQ上聊天的,让我给他银行转帐,我购买的是虚拟商品,并且有通电话联系,当我从网上把钱支付过去的时候我把帐户跟密码给他了,没过一会他把我QQ拉黑了,

像这样的事件,我还有机会拿回我的钱吗?可以告他吗?按照程序来说,这个诈骗案件,是否成立?并且我想知道,怎么样去处理这样的事情,我只想追回我的钱,关于网络诈骗案件,我被骗1200元,是否成立?

刑事辩护 2019-10-01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派出所不给立案的,您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