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本人于2012年买的二手房,在这之前,房主是在2006年有一年拖欠了暖气费,我们在买房之前也不知道,热力公司在2017年年底起诉我,让我把之前欠的热力费交清,因为2006年房子还不在我手里,房产证书上登记日期写的很清楚是2012年买的房,这个钱不应该由我出。现在是委托法院起诉我们,让我们出这个钱,我们该怎么回他?这个钱真不应该是我出,在谁手里欠的找谁去。因为2006年房子还不在我手里,现在是委托法院起诉我们,我们该怎么回他?

离婚 2019-10-08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财产分割有矛盾,法院会判决的。
      在离婚诉状中对子女抚养、生活费的承担、家庭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处理主张,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有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起诉判决:
      
    1、在起诉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的财产的,需要在离婚判决时一并审理清楚,做出相应的判决。
      
    2、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起诉的,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3、离婚之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的,也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