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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破裂,不可挽回,但是孩子只有1岁多,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是孩子从生下来都是我自己带的!现在男方不肯给我孩子,如果孩子给男方,他母亲身体不好,医生曾经告过病危,父亲不会做饭,更不用说带孩子!还有个年迈的奶奶!他们家里离县城远,医疗条件和教育条件都不是很好,宝宝是女孩子,长大以后青春期的时候,他作为父亲是没有办法跟孩子交流得!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胜诉吗?我和老公感情破裂,他作为父亲是没有办法跟孩子交流得!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胜诉吗?

离婚 2019-10-21 2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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