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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东事先口头承诺房屋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把房产证抵押在朋友那里,交了首付后就可以拿回来过户,可是首付交了之后房东迟迟没处理好,后来发现房屋被查封了,房东还签了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过户给我,如果不能办理,按照合同交付违约金!可是时间到期房东还是迟迟不付违约款!在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他只签了他自己的名字,他老婆没有签且不在场,请问一下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只是把房产证抵押在朋友那里,按照合同交付违约金!还是迟迟不付违约款!

合同纠纷 2019-10-05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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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2017年汉中延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的具体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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