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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租房,放在家里的钱不见了?!出租房没摄像头,钱包放在桌上。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家里的东西也没乱,其他东西都没丢,单单钱没了!!!虽然很不想这么说,但房东确实有房间的钥匙~~~昨晚发现的没了几千,没证据,但想着应该没有下次了。刚好昨天朋友给了我400现金就放在钱包里,位置都没变。刚下班回到家看了下钱包,发现竟然又少了200!??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合适呢?如果有好的建议,感激不尽放在家里的钱不见了?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虽然很不想这么说,没证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合适呢?

损害赔偿 2019-10-03 05: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实生活中,争议最大的就要属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了,
    审判实践中对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获取的租金如何认定,观点分歧比较大。
    倾向性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出租方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保障租赁物的居住安全,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有人将租金看作法定孳息的一种,我们更倾向于将租金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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