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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件让我头疼的事情需要你帮忙,事情是这样的,三月前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向手机贷,借款2400元,是办理的分期,因后期未能及时处理直到三月后,看到利息由本金的2400涨到了4800请问,我该不该还4800元,且每天收到他们的催收短信,电话,说已经起诉我,叫我去当地法院取传票,他们给我留的联系电话也不是我们当地的号码,请问我该怎么办?钱我会给他,但是这个利息我不能接受,请问我该怎么办!说已经起诉我,叫我去当地法院取传票,请问我该怎么办?但是这个利息我不能接受,请问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0-15 21: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在此基层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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