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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咨询下,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要拿我的营业执照去银行办理贷款,并要我提供身份证,贷款用途说明。他有房子,银行文他贷款干嘛,然后就喊他找我复印营业执照,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和我写一个假的合伙协议给银行。请问律师,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同时我需要和他在写个声明不,就是证明他说为了贷款,而不是真的和我合伙,他贷的款项也与我们的公司没有任何的连带关系。。。?谢谢你!他有房子,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和我写一个假的合伙协议给银行。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 2019-10-27 08: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伙合同的破产清算的有关法律规定: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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