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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第一胎,六个月时候在当地的医院带的节育器。四个多月后发现又怀孕了,在当地医院去检查十月没看出什么,医生说可能节育器对了才怀孕了,但是过两天后去市里的大医院检查时发现节育器异位到宫底突出的部位包裹大网膜。得知后在市里医院做的宫腹腔镜联合取环术+人流手术。我想问的是像我这样的情况当地的医院是不是有一定的医疗责任?(第一胎是做的剖腹产那是没发现我的子宫时双角子宫,节育器异位做检查时才发现的)在当地医院去检查十月没看出什么,我想问的是像我这样的情况当地的医院是不是有一定的医疗责任?

医疗纠纷 2019-10-20 2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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