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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0岁母亲2016年住院期间因动脉采血造成腿部血肿【内出血】每天敷药3个月才消退,并出现贫血,心肌缺血,急性左心衰多次抢救,住院半年多从此卧床,2016年8月末出院.2017年8月末之前我到所在区卫生局投诉要求调查事实真相,则令医院拿出处理意见和客观公正的结论,卫生局说能组织医疗鉴定,后我因故未能做鉴定,我母亲今年6月份已去世,我现在能否起诉医院,过没过诉讼时效。请教各位专家,我该怎样主张权益卫生局说能组织医疗鉴定,过没过诉讼时效。我该怎样主张权益

诉讼 2019-10-01 1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
    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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