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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六盘水的人,在浙江打工去年五月我亲戚和我老公一起下班,我老公说我们摘杨梅吃去,他也答应结果他自己爬树还摔下来,当时我老公离他有50米左右看到了跑过来叫他,又给我们打电话又打了120电话送到了医院,当天住院费我们交的1万块摔的严重医生说颈椎骨断了做了手术,要恢复走路可能得2到3年,现在他说是我们的责任,要我们负责,还要打官司我想了解一下下我们的责任有多大赔钱大概要多少,会不会坐牢,谢谢解答。还要打官司我想了解一下下我们的责任有多大赔钱大概要多少,会不会坐牢

刑事辩护 2019-10-06 0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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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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