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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已经12年了(这种情况的有五六个人),由于管理不善,公司以2200万美金被现在的新公司收购了,就这样,我们员工也被卖给了这家新公司。新公司接手后,我们就变成了被亲妈抛弃后妈不疼的孤儿了,现在的公司对我们是不断打压,把原来的管工领班下放到线上干活,有的直接被架空,这样一来我们跟本就没办法干下去了,想直接走人吧可又不甘心,我们改怎么办?????请律师大人给我们出个主意吧!由于管理不善,公司以2200万美金被现在的新公司收购了,我们员工也被卖给了这家新公司。我们改怎么办?

公司收购 2019-10-03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合并了,或分立成了两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用人单位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新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分立为两个用人单位,在分立时约定原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由其中哪个新用人单位承继就由哪个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也就当然无须因为合并或分立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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