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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们家钱,还不上,我们以着急买车的理由讨要,但是对方商量我们缓一些买,可以借车给我们开。当做利息。其间我们签了一个欠条,他欠我们的钱的欠条,还有一个用钱期间给我们开车的合同。后来法院把车收回去了,说是财产保全,因为那台车他同时押给银行了,银行就委托别人把车收回去了。上周接到公安局传唤说让协助调查,因为借钱这人涉嫌诈骗。公安局那个民警说我们也犯法了。请问这算犯法么? 我们的钱没拿回来,车也被收走了。说是财产保全,上周接到公安局传唤说让协助调查,请问这算犯法么? 我们的钱没拿回来

刑事辩护 2019-10-02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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