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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三个星期前驾驶汽车碰到了一辆电瓶车,当时报警报险,认定书我是全责,后来带伤者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医生说没什么事,就是胳膊韧带拉伤,开了药回来,但是对方三个星期来不停去医院做检查并且所有医疗费用要求我付,说自己就是这疼那疼,并且来家里大吵大闹要求我还要继续带她做各项检查,保险工司说要去县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对方不愿自己去乡下诊所看说自己受伤严重要我出医疗费,说县里医院看不好,我已经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了,后续该怎么办后来带伤者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医生说没什么事,但是对方三个星期来不停去医院做检查并且所有医疗费用要求我付,我已经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了

交通事故 2019-10-19 07: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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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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