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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朋友找我给担保贷款。他找了5个人做借款人(5个人我都不认识),叫我去给担保,当时他说是他用钱,就用半年,不等还款日期到就能还上,我也没多想,就相信他了,就用工资折复印件给他办了5户联保的担保。现在还款期都过了2个月了,银行向我催款,可我朋友和那5个借款人我还都联系不上。现在我才知道,像我这样给他担保贷款的有好多人,我朋友拿款跑了。我们给他担保贷款的这些人能不能去公安局报案?我朋友的这种骗款行为是否犯了诈骗罪?我朋友找我给担保贷款。像我这样给他担保贷款的有好多人,我们给他担保贷款的这些人是否犯了诈骗罪?

债权债务 2019-10-05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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