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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的家庭常年发生暴力,家庭暴力者是我老爸,今年63岁,我今年39岁,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一直挨打到现在,年年挨打,前几年我外出打工,我老婆在家,因我老爸常常打我妈和辱骂,造成我老婆得了精神病到现在一直都不好,我老婆现在每天都要吃抗精神病药才不发作,发作的情绪是害怕和恐慌,因为我小孩还小我又外出打工,就留在家里读书,现在我的小孩都得不敢进家,我又在很远很远打工回不了家,这几天又打我老妈,不给饭给我妈吃,请问我该怎么办?请问我的家庭常年发生暴力,家庭暴力者是我老爸,不给饭给我妈吃,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03 11: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将家庭暴力作为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条件写入了总则和法律责任中,这是新婚姻法的一大突破。:“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家庭暴力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五种类型:  
    (一)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二)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三)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四)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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