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今年23岁,我从小是抱养(好像是被亲生卖了),3岁至14岁又在我外婆家长大.现在和养父母不合,从06年谈了个女朋友至今,2010年初我养母答应我岳母在10年末至11年初给我们订婚,而在11年3月我养父和我岳母谈订婚事宜时不合,现我父母不给我订婚了。而我女朋友至今又有4个月的身孕,为这事我和我养父母吵架很多次,为了逼养父母给我们订婚,我提出了迁户口,已答应我5号给我办理。而我并不想做上门女婿。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吗?现我父母不给我订婚了。而我女朋友至今又有4个月的身孕,而我并不想做上门女婿。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03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