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男女双方未婚上床后,已经分手,女方怀孕4个月,和好已无可能。女方坚持引产。男方的父母找到女方谈过,女方不需要男方家人照顾,最后在男方家人的恳求下,在愿意男方夜里进行照顾,后男方给予办理住院手续,在男方签字同意手术的时候发生激烈争吵后,因为男方不确定小孩是男方的,因为女方在其交往的时候和另外异性上床多次(男方有女方短信证据和女方开房间邮件)男女方签字同意手术,但未对女方进行照顾。男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请尽快回复,万分感谢。已经分手,女方不需要男方家人照顾,男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离婚 2019-10-24 1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前发生性行为虽然与我们的传统道德要求并不一致,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并不会构成侵权行为。虽然男女双方发生关系导致怀孕会对女方身体造成一定损害,但是男方的行为与女方中止妊娠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从这一点上来说也不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男方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最多应该负有道德上的责任。结合目前国内相关类似的案件,男女双方因此进行诉讼,法院不会支持女方所要求的各项赔偿请求,但是如果男方自愿给予女方道义上的补偿法院也不会禁止。
    此外,律师费诉讼费应该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此,理性的做法是双方庭外自愿协商避免诉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