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的租车公司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报保险,却遭保险公司告知拒赔。拒赔理由是投保车辆性质为非营业企业客车,不能用于商业营运。而现在租车公司也不管,要我自己承担修理费用。租车公司说租车合同上已明确我必须将车辆按原样送回,他们验收合格后,租赁关系才算解除,否则将一直按天收取租车费。目前车已修好,因为修理费问题,一直放在修理厂。请问,我目前该如何做才能做大保护自身利益?如果几方都不支付修理费,车辆一直放在修理厂,那么,我是否应该一直支付租车费用租的租车公司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用于商业营运。我目前该如何做才能做大保护自身利益?是否应该一直支付租车费用

交通事故 2019-10-09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
    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汽车租赁业的核心思想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