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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望贵所给我回复。 我是2001年起租赁至2013年,房东在14年说房屋认定是危房不能签合同,让我们准备搬离,本人因前期装修投入较大与房东协商损失问题,房东也没采取任何措施挣一眼闭一眼不声不响。没让我搬离,到16年初房东来收取水电费,并说虽是危房但一时不可能会拆,之少还有许多年,也没让我搬走意向。现在突然接到法院起诉状,房东起诉我非法占用房屋,并要补缴前几年房租,并要求搬里,我一时无头绪,该怎么办?望贵所给我指路,衷心感谢!房东起诉我非法占用房屋,并要补缴前几年房租,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9-10-08 1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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