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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体检查出肝癌就住院治疗,经过一系列检查肝癌晚期而且是多发,医生还建议手术说是有机会我们听了有机会就同意了做手术,当时片上显示胆囊上也有阴影,手术的时候切除左肝胆囊,胆囊病理结果胆囊炎,一月后人感到不舒服复查,到医院门诊找手术医生查了彩超验血,肝功指标全都超高有腹水,他就叫回家吃一星期药在复查,回家后我的父亲病情严重第三天就又返回医院,挂的肝病科把上次的报告给他看就说很严重了住院,现在医生判断生存时间只有3--6个月,如果不做手术情况肯定不会这样我父亲体检查出肝癌就住院治疗,经过一系列检查肝癌晚期而且是多发,现在医生判断生存时间只有3--6个月

离婚 2019-10-16 0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医生不经病人同意改变手术的行为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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