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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同事为一点小事他左手抓住我的衣领,在手一安全帽往我头上打,我头一偏没打到头上,我就去找了根木棍打了他几下,两棍打在他背上,一棍打在他脖子上脸下耳朵下面有一点小外份锋了几针,在医院检查没有骨折也没有其他大问题,领导调解问伤者几多钱了断,11月30号打的,12月一号调解,伤者说没事他可以出院,他要我付一万五千元钱的费用,医院的费用也就三千多元,我说一万元他不同意,他说达不到他的条件他就在医院赖着,他说到时我会出更多的医疗费,他这种行为就没办法了吗?领导调解问伤者几多钱了断,我说一万元他不同意,他这种行为就没办法了吗?

调解 2019-10-20 16: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要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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