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今年7月12日晚我爸爸出了交通事故,我爸爸骑的是摩托车,对方是大货车,导致我爸爸重伤住院,事故由交警大队处理,7月23日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认定我爸爸没有责任对方全责,我爸爸住院期间对方有付医疗费用,但是我爸爸伤到了头部,做了开颅手术导致头部缺一块颅骨,现在医生的建议是可以做颅骨修复手术了,但是对方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请问如果现在我们不做颅骨修复手术然后到交警大队那边结案会有什么结果,还应什么手续,对方的车是全险,对方应怎么赔偿呢?我们现在要怎么办认定我爸爸没有责任对方全责,我爸爸住院期间对方有付医疗费用,请问如果现在我们不做颅骨修复手术然后到交警大队那边结案会有什么结果,对方应怎么赔偿呢?

刑事辩护 2019-10-11 11: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