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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在xx买了xx笔记本电脑(当时保修两年,只要发票拿去就可以),当时促销员说这款是促销款,价格很实惠,听了销售的话买了,一般我们没有打开说明书看生产日期的习惯,结果在2018.06.30电脑坏了,拿XX想售后,售后说已经过了保修,这台机子是2013年出产的,相当于我们买了一台处理机,现在xx说给我们换台2012的,我们说太老了,电子产品更新太快,后来说换一台2014年上市的机子,请问我们能要求退款或者要求一赔三吗?这属于欺编行为吗?属于虚假宣传吗?听了销售的话买了,售后说已经过了保修,这属于欺编行为吗?属于虚假宣传吗?

综合法律 2019-10-14 13: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获得虚假宣传赔偿的规定: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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