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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双向4车道路上行驶我的汽车行驶在左超车道上电动自行车和我同向行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右机动车道内,我的汽车在左超车道内,我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差不多并排时,电动自行车突然左拐弯我为了避让电动自行车我的汽车越过双实线进入对面超车道内电动自行车撞对我的汽车右后轮上后倒地我马上急刹车停下查看我的汽车停在对面超车到内,电动自行车停在正常行驶的超车道内,现在造成骑电动自行车人员重伤,我当时报警122,和120,交警勘察完后我送伤着到医院,现在还未定案,请问着个事故是怎么定论.我在双向4车道路上行驶我的汽车行驶在左超车道上电动自行车和我同向行驶,交警勘察完后我送伤着到医院,请问着个事故是怎么定论.

交通事故 2019-10-19 05: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机动车超车,是指行驶在同一车道上的机动车,后车超越前车的行为。
      要说明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遇有道路上有中心黄色双实线、中心黄色单实线等禁止超车线的情况,机动车严格禁止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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