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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残疾人,一个月前自己摔倒在门口的水泥地上导致死亡,没有人在家,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太热,还是走路被拌到了,去医院打死亡证明时和医生说明了经过,医生写了个猝死,当时我还问他猝死属于意外吗?他说猝死在医学上也属于意外,我就没多想,后来就因为医生写的这个猝死,平安XX公司说猝死不属于意外,得不到赔偿,这个保险是残联为残疾人买的意外保险,我现在应该去找打死亡证明的医生还是找平安保险,还是说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了,而且死的那天平安XX公司也下去调查的,我想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去医院打死亡证明时和医生说明了经过,还是说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了,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10-15 17: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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