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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在2016年9月3日上午九点,我爸爸在给别人家修房子做木工时由于把木板踩短从二楼掉下去,导致手部骨折,两脚趾骨折。上嘴唇,鼻梁处缝针。雇佣关系是老板叫我爸朋友,然后我爸朋友叫我爸一起去。不是包工性质,农村叫点工。做一天算一天钱,通常会连续做几天把一层房子木工做完,等到第二层如果有空还会继续去做,继续按做几天算几天工资。所有使用的木板等其他材料均由老板自己提供。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医药费暂时由老板垫付,过几天就要出院了,假如是老板方责任后期费用该怎么赔偿。两脚趾骨折。雇佣关系是老板叫我爸朋友,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假如是老板方责任后期费用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0-17 1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主要有: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
    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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