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已婚在离婚中,2017年1月份通过电话短信相识一14岁失足女孩,我很同情她,有空就去见她,17年4月份,她说实在坚持不下去了,身体也吃不消,又有妇科病,一定要离开那个圈子,否则没命了。我想尽办法,最终4月底,她离开了那个圈子。但她说真的喜欢我,等我离婚后嫁给我,于是我和她在一起了。从4月份到至今,为了给她治病,买东西,寄钱给她家共花了30多万元(有银行转账记录的有20多万),17年12月20日不辞而别,微信QQ,电话全部被拉黑,她走后我经了解她在跟我的这段时间先后与20多个男人开过房,请问我可以告她诈骗吗?又有妇科病,她离开了那个圈子。等我离婚后嫁给我,买东西,请问我可以告她诈骗吗?

离婚 2019-10-27 22: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